通知指出,根据市气象部门7月26日12时40分升级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3小时内,陇县北部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未来3小时内,千阳北部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另外,预计7月26日12时至7月27日12时,我市各县区将出现阵雨或雷阵雨天气,其中陇县、千阳、麟游、凤翔、渭滨、金台、陈仓、凤县、岐山北部、扶风北部、太白西部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小时,局地可达50毫米/小时以上,并伴有短时大风,局地阵风可达8级以上;陇县北部、千阳北部可能出现冰雹。结合当前雨情预测趋势,按照《宝鸡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从7月26日13时50分起启动市级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市气象、水文部门要实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送天气预报和雨情、水情等信息,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
通知强调,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行动,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及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在重点地区前置物资队伍,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扎实做好库坝堤防、山洪地灾易发区隐患点、城镇低洼易涝区、涉水旅游景区、涉河在建工地营地、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巡查防守,及时关停涉河危险区作业,严格涉河地区人员警戒管理,坚决果断撤离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遇到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防指办公室报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