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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的紧急通知

来源: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19:10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部门7月30日16时49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陇县东南镇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另外,陇县北部、麟游南部、凤县西部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结合当前雨情预测趋势,按照《宝鸡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从7月30日18时13分起将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市气象、水文部门要实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送天气预报和雨情、水情等信息,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行动,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及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在重点地区前置物资队伍,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扎实做好库坝堤防、山洪地灾易发区隐患点、城镇低洼易涝区、涉水旅游景区、涉河在建工地营地、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巡查防守,及时关停涉河危险区作业,严格涉河地区人员警戒管理,坚决果断撤离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遇到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防指办公室报送情况。



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