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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10-08 11:28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2021〕33号)《陕西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预算定额标准》,宝鸡市应急管理局现公开采购一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为确保询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通过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发布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2026年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最高总限价):13.5万元。

3.采购量:为11名新取证执法人员进行首次执法服装配发、30名执法人员按照年限规定完成换发。共41套(其中:男士33套,女士8套),详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清单》(附件1)。

二、采购需求

1.本采购项目所有货物技术标准、制式服装款式、标准样式(含面料、辅料以及尺寸标准)均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2021〕33号)中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附件2)执行。

2.供应商报价时提供一整套制式服装和标志样品,并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样品作为宝鸡市应急管理局采购评判和验收依据之一,应带有可识别的供应商标志。签约供应商的样品由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封存,未签约供应商的样品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

3.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供应商完成量体、生产并送货上门。其中,量体工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

4.所有货物须是供应商自有生产线加工生产的原装、全新的产品,不得委托第三方生产,所用材料及加工标准与报价提供的样品完全一致,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本次采购的各类制式服装和标志单价有效执行期三年,期内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如需增补数量,签约供应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量体、生产、送货,货款结算按“实际采购数量×合同单价”计算。

6.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一年以上(含一年),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或型号不对、不合体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免费包修包换。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统一折扣率报价,即供应商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清单》(附件1)在每种货物最高限制单价基础上报统一折扣率(适用于采购清单中所有货物),并计算出:总报价=最高总限价×统一折扣率,货物单价=最高限制单价×统一折扣率。评选将综合考虑货物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

2.所报货物单价包括货物的设计、材料、量体、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验收、税费、调换、售后服务、技术服务、产品检测费、质保期保障服务及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等所有费用等全部费用。

3.供应商交货时采购单位将对每个批次进行抽检,抽检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的商品不予收货。同时由供应商承担重新提供符合采购项目的产品,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材料

1.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2025年度企业经第三方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6.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

8.供应商联系方式及自有生产线厂址(附照片);

9.“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必要时,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潜在供应商履行合同资格和能力进行现场考察。

六、材料提交

提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报价的供应商应当于截止时间前向宝鸡市应急管理局一次性邮寄或递交一式三份纸质版本的报价材料和一整套样品,相关材料及样品均应密封完好(样品可到邮寄地址自行取回)。

邮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1号楼宝鸡市应急管理局,邮编:721000。

联系人:黄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917-3260541,邮寄以发件时间为准。


附件:附件1:宝鸡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清单.pdf

      附件2: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PDF.rar.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