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公告(二十一) | ||||||
| 序号 | 被处罚单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承办单位 | 行政处罚时间 |
| 1 | 陕西岐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26 年8 月5 日,市应急管理局在对岐山县陕西岐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1.该公司未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2026 年上半年未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2.动火作业票(0F-DH260713)填写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气体分析,分析结果不符合规定,作业开始时间早于审批时间,风险辨识未按照GB6441-2025 标准进行辨识;3.硫酸罐区操作规程及液位控制指标制定脱离企业实际,未明确每个储罐的液位报警联锁值,未设置DCS 系统,储罐顶部无阻火器。 | 陕西岐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未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 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2.动火作业票(0F-DH260713)填写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气体分析,分析结果不符合规定,作业开始时间早于审批时间,风险辨识未按照GB6441-2025 标准进行辨识,违反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1、4.6 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3.硫酸罐区操作规程及液位控制指标制定脱离企业实际,未明确每个储罐的液位报警联锁值,未设置DCS 系统,储罐顶部无阻火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决定对陕西岐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述3条违法行为合并作出4.2万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 2026年9月20日 |
| 2 | 麟游县长汇加油加气站 | 2026 年7 月30 日,宝鸡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麟游县长汇加油加气站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2024 年12 月应急指挥机构发生变化,主要负责人刘德博被调动到其他加油站,新主要负责人于2025 年3 月20 日任命为马兰雪,应急预案至2026 年7 月30 日未及时修订。 | 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 |
决定对麟游县长汇加油加气站作出处人民币1.45 万元(大写:壹万肆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