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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遴选应急消防救援装备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14:49

为确保宝鸡市应急消防救援装备采购合法、合规、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等规定,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一家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服务保障装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宝鸡市应急消防救援装备采购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元(人民币)

二、项目设计服务范围

为宝鸡市应急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和商务需求调查,编制并论证调查报告;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含合同订立安排和合同管理安排等;把关招标文件和验收方案;拟采购装备技术咨询;采购流程把控和业务衔接等。

三、协议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需在中国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登记注册且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服务机构。

2.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委托书等资料)。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4.近三年相关业绩(需要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其他能证明公司实力和信誉的相关材料。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承诺书。

6.近三年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1000.00万元以上)的业绩证明。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中国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备案截图。

9.信用声明截图。

10.本项目服务方案(服务内容、计划安排、团队组成、质量承诺等)。

备注:以上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书中,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以人民币含税价格报价。

3.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30日。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评审

(一)组建评审小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并邀请专家组成3人评审小组。

(二)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择优。

2.对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方一视同仁。

3.综合资质、经验业绩、服务方案、报价、服务质量承诺等因素评分推荐成交候选服务单位。

(三)评审步骤

1.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

2.现场拆封、审查报名文件,确认报名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3.报名文件澄清。对报名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名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报名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名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4.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对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资质、经验业绩、服务方案、报价、服务质量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推荐为候选服务单位,拟制评审报告,择优选择一家服务单位。

五、质疑与投诉

(一)报名方认为采购方工作人员、评审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报名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二)报名方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方提出询问,采购方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三)报名方认为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应当在收到报名方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名方和其他有关报名方,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四)质疑报名方对采购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方未在规定时间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宝鸡市应急管理局投诉。投诉电话:0917-3260513。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  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7日14:30点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2.评审会时间:2026年7月7日14:30

3.地  点:宝鸡市行政中心一号楼西侧0244B室。

4. 联系人:翟炜     联系电话:3261344   

5. 资料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

七、其他事项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附件5:报价函

附件6:评分表

附件1-6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