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公告(一)

来源:宝鸡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01-12 10:17

序号 被处罚单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承办单位 行政处罚时间
1 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该公司存在:2025年10月24日,市执法支队一大队收到省厅《关于做好专项治理“回头看”百日行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11月13日,由局法规科及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对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在省厅专项督导时查出问题进行全面核实,经核实发现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存在2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为:1、高处作业设备未建成,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缺少气割设备,低压电工作业缺少K24、未配备考勤一体机,培训教室无监控设备;2、2025年第35期高压电工初训学员李佩东,只参加线上培训,未进行线下培训,即参加考试。 分别依据: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对该公司的2条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作出如下处罚:1、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2、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合计处人民币10000(壹万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
2 宝鸡诚羽蒙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存在:2025年10月24日,市执法支队一大队收到省厅《关于做好专项治理“回头看”百日行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11月25日,由局法规科及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对宝鸡诚羽蒙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在省厅专项督导时查出问题进行全面核实,经核实发现宝鸡诚羽蒙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存在2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为:1、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培训场所空间狭小,工作区域防护、通风、灭火安全不满足实际操作培训需求;2、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缺气焊气割设备,无金属非金属矿山及烟花爆竹实操设备。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对该公司的2条违法违规行为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