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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72736856X3/2024-00006
发布机构: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09-04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9-04 08:52:5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2024年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要求的规定,就开展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

二、时间安排

202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和内容

(一)抽查对象:全市分级分类监管企业。

(二)抽查内容:

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许可、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监督检查。

四、抽查程序

(一)随机匹配。市应急管理局依托“宝鸡市监管一网云平台”,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全市登记的生产经营许可企业,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匹配执法人员。“双随机”过程要拍摄影音资料,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资料准备。执法检查人员通过云平台了解和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按照“一企一表”的方式,按照执法检查程序进行准备。

(三)现场检查。执法检查人员按照“互联网+执法”流程相关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通知的,不得向企业透露情况。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等相应监管措施,将相关情况制作检查记录执法文书。

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的执法程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核对信息等方式,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四)形成检查结果。执法检查记录的执法文书由具体负责检查的人员签字确认,签署意见。

(五)结果审核与公示。检查组成员在检查结果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宝鸡市监管一网云平台”,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归集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完成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得到国务院的肯定并推广,各科室、执法支队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

(三)严格抽查纪律。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企业主体实施监管和执法时要廉政勤政,依法行政。

(四)做好总结工作。对检查、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报送。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结果表

              2.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