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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编辑: 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 来源: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7:06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宝政办发〔2023〕45号)精神,自2023年12月1日起,宝鸡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市辖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有关事项进行审查。

承办科室:危化科 联系电话:0917-3260500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