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急函〔2025〕131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93号
提案的答复函
市农工党: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应急抢险能力的提案》(第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应急抢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近年来,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协调各方共同推进应急指挥体系、物资装备和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应急抢险能力稳步提升,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指挥体系建设,提升联动协同能力。围绕构建“统一指挥、上下贯通、协调联动”应急指挥体系,与市消防、公安、气象、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联合宝鸡军分区建立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了联合应对重大灾害能力。持续推进市应急指挥部建设,部署危化品、尾矿库、煤矿监测预警和全市城区内涝点监控、陕西水防、水文信息等软件平台,共享市“雪亮工程”、煤矿生产和尾矿库等领域监控视频,应急值守、信息接报、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功能不断强化。
(二)强化物资装备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原则,扎实做好物资装备储备。年初争取国债项目装备3995件,全市各级共库存应急抢险物资装备7大类54万台(套)。推广应用全省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平台,组织全市170名库管人员开展平台操作培训,录入132个库房及库存物资信息,提升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组织40名市、县应急干部参加全省国债项目装备操作培训,学习抗洪抢险、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综合保障等5类26种通用类装备和无人机维保操作知识,解决了“有装备不会用、用不好”的实战短板。
(三)强化应急力量统筹,提升实战救援能力。命名17支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制定了《宝鸡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宝鸡市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管理。针对防汛关键期,印发《宝鸡市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前置预置方案》《宝鸡市汛期“三断”情况应急通信保障方案(暂行)》,统筹市、县各级防汛抢险救援力量近2000支,组建应急通信保障队9支,以预警为令,提前预置前置,确保就近处置、高效救援。
(四)强化群众安置服务,提升生活保障力度。2024年“7·16”暴雨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市1775户房屋受损,其中需修缮1441户,需重建334户。截至目前,修缮已全部完成,重建已完成307户,剩余正有序推进中,力争受灾群众尽快安全返家。今年以来,全市统计上报自然灾害受灾1109058人,紧急转移安置3640人,冬春需救助609537人,申请救助资金7923.981万元,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年初为全市城乡居民购置综合巨灾保险,提升群众抵御灾害风险能力。
二、存在的短板不足
当前,全市应急抢险救援能力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一是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不畅。部门间、层级间的应急数据资源整合不够,易导致指挥调度不顺畅、分级响应不及时,影响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和资源调度。二是救援能力仍需提升。目前,全市各县(区)均无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市级各职能部门大多没有建立专业应急力量,镇(街)、社区(村)应急救援队多为兼职,流动性大、专业能力弱。三是装备物资配备不足。全市应急物资装备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配备参差不齐。个别县(区)还没有专用应急物资装备库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动全市应急抢险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努力构建统筹高效、职责明确、各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检查作用,清单式细化应急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各项任务,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具体到措施、规范到行动。二是提升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能力。督促各县(区)2026年上半年建成一支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市级各部门加快建设各自监管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大力推进山岳、水域、地震等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力量、物资、装备前置,提升快速反应、高效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物资装备配备力度。全力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各县(区)加快建设县级应急物资装备专用库房,持续增配科技含量高的救援装备并组织操作培训,既配备到位,又会用、会管、会修。四是充分做好极端灾害应对准备。聚焦极端灾害情景下的救灾资金、物资“井喷式”峰值需求,高标准建设县镇两级避难点,坚决保障受灾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灾后救助需求。
以上是我局对您提案的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应急抢险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联系人:唐鑫, 电话:326134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