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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宝应急告字〔2025〕第39号) | |
| 有 效 性: | 文 号: |
根据《宝鸡市市级挂牌督办治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办法》(宝市安发〔2023〕13号),2025年市级挂牌督办的6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经治理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向所在地安委会办公室提出销号申请,由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审核验收,提出销号意见后,经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予以销号。
特此公告。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