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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2025年三季度重大事故隐患曝光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对有关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2025年7月12日,省安委办组织对渭滨区开展指导帮扶时,发现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配备3名以上安全员,只配备2人,在场1人),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渭滨区住建局立即要求该单位按照规范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案例二:2025年7月18日,陇县文旅局对陇县博物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帮扶时,发现该单位未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博物馆应急预案,并评审备案、签发,未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陇县文旅局要求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案例三:2025年7月15日,扶风县应急管理局对宝鸡雷泽木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帮扶时,发现该公司木粉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扶风县应急局要求暂停该设备的使用,按照《AQ4273-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木粉除尘器增加泄爆口并安装火花探测仪。
案例四:2025年8月26日,凤县卫健局对凤州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帮扶时,发现该单位电梯管理人员未能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依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凤县卫健局要求对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予以调离岗位,立即聘用安排2名符合资质的人员持证上岗。
案例五:2025年9月2日,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陕西中业远宏燃气有限公司开展指导帮扶时,发现该公司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依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要求该公司办理压力容器操作证,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