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 | 2025年一季度重大事故隐患曝光

来源: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14:00

安全生产曝光台|2025年一季度重大事故隐患曝光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对有关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2025年1月28日,市安委办第一指导帮扶组对麟游县开展指导帮扶时,发现麟游县九成宫主题酒店未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及演练,依据《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麟游县商信局立即要求该单位限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及演练。

案例二:2025年1月22日,省安委办组织对凤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帮扶时,发现凤县留凤关镇春笋液化气供应站气瓶间入口安装非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柱,不具有与该区域爆炸危险等级相对应的防爆性能,依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麟游县住建局立即要求该单位限期按照规范购买安装具有防爆性能的人体静电释放柱,并将非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柱进行拆除,确保气瓶区域内装置安全。

案例三:2025年1月16日,省安委办组织对金台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帮扶时,发现宝鸡华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叉车车架号:020353Z01XX,未按照规定进行监督检验,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金台区安委办立即要求该单位向质检中心提出年度检验申请,按时限要求完成监督检验。

案例四:2025年2月17日,省安委办第二帮扶组对陈仓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帮扶时,发现陕西九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对雷电防护装置未开展检测,依据《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陈仓区文旅局立即要求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出具附有专家签字的检测报告,落实专人负责巡查和定期检测,建立巡查台账。

案例五:2025年3月17日,陇县卫生健康局对陇县东关医院开展指导帮扶时,发现该单位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全,依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陇县卫健局立即要求该医院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