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要求,对照《宝鸡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结合市应急管理局职责,现将一年来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一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修订完善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了《宝鸡市市级部门及中省驻宝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对56个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明晰了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氢能产业、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等18个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出台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落地见效的硬措施》,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初步构建了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煤矿、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治本攻坚行动和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危险作业等专项整治,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07条,罚款659.64万元,有效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一是加强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应用提升。组织召开动员会,下发《关于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建设和油气储存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程的通知》,指导1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设应用特殊作业、人员定位“两个场景”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切实提升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智能化水平。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督查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参加,带领6名省级、市级专家,集中4周时间,对13家危险化学品企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督查核查。三是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线上”防控。充分发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加强系统值班值守和风险研判,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抽查,督促企业按时进行安全风险承诺并及时妥善处置系统报警预警,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时效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提高突发事件救援能力水平。一是指导协调应急预案修订。指导协调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做实做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宝鸡市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宝鸡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17部安全生产和《宝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宝鸡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8部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建成市客运索道专业救援队,累计投入8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救援队伍建设,促进各队伍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抓住国债项目实施机遇,争取为全市83支县、镇救援队配备3000多件(套)救援装备,大力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三是抓实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全市各级累计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1700多场次,规范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响应流程,提升了应急救援力量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反应能力。2024年12月9日,我市组织7支队伍、300多人参与陕西省航空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制定印发《宝鸡市2024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春节期间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高温汛期、经营旺季安全风险防控和专项安全检查,集中对涉及批发企业的7个县区1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个县区的115家零售店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二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和城管执法部门形成合力,重点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关键环节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级网站、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政策宣传;积极对接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平台,向全市在网用户推送禁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提示短信185万条;印发3万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彩页;制作禁放宣传短视频,在市区商场、写字楼、电梯间滚动播放;通过“小手拉大手”,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20余次。在烟花爆竹旺季整顿期间,全市共发放禁燃禁售通告宣传单30000余份,将禁售禁放政策宣传到每个社区、商户、住宅小区和居民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
五、加强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印发了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对照省厅反馈的修订意见,及时修订完善非煤三年行动方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年度攻坚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坚持周调度、月研判、季盘点、年总结,确保三年攻坚行动有序推进。二是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宝鸡市煤矿供用电安全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宝鸡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市尾矿库隐蔽工程专项检查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等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与“硬措施”要求,压紧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开展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今年“7.16”强降雨,全市尾矿库未发生险情,确保了全市矿山企业安全运行、尾矿库安全度汛。三是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四化”建设。按照全省非煤矿山“四化”建设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目前,全市正常生产建设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完成《“四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市大中型矿山基本实现机械化。2024年全省非煤矿山“四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