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期,陇县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聚焦知责明责,全力拧紧安全“责任链”。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安排部署、高位推动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办)充分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全县秋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百日行动方案》《陇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镇域属地、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四方责任”,形成了在安委会统领下,15个专委会分工负责的“1+15”责任体系。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带头深入分管领域、包联镇和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抓好本辖区、本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县、镇、村(社区)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三级”党政领导齐抓安全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建章立制,全力织牢安全“管控网”。县政府县长周碰头会建立定期排查和报告机制,实行“周排查、周报告”制度,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及时了解和跟进工作动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群进行实时调度,快速协调解决各镇各部门重点难点工作。在春节关键节点,落实“日检查、日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和落实保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安委办定期向县两办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周报10期,向县政府每位分管副县长连续上报安全生产日报29次,信息报送上下贯通,运行顺畅。
三、聚焦隐患排查,全力筑实安全“防火墙”。围绕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工贸、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及自建房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四大行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起底生产经营单位886家,其中“不放心”单位13家、薄弱点20处。全县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809家,共排查整治一般安全隐患604条、重大事故隐患4条。县安委办分别向县政府每位县级领导呈送提醒函,明确每位副县长分管的行业领域、包抓的镇生产经营主体清单,督促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牵头的3个综合督导组,深入10个镇、23个重点行业部门开展了督导检查,并及时下发提醒函和督办单13份,确保真查真改,安全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