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督办通知书
太白县政府:
2022年4月9日,你县辖区内北大街碧水雅居项目商业楼屋面施工时,发生一起施工人员从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宝鸡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宝市安发〔2021〕7号)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一、督办事项
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以县安委办文件报市安委办审查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后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办理时限
你县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三、督办解除
督办事项完成后,挂牌督办即告解除。
联系电话:宝鸡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科 3261344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