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和《陕西省安委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陕安委〔2020〕28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宝鸡市人民政府对316国道凤县酒奠梁隧道“8·30”坍塌涉险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8月30日16时24分许,316国道凤县双石铺镇阴湾村酒奠梁隧道留凤关施工进口方向作业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10人被困,经全力施救,9月1日21时43分,被困人员全部获救无伤亡。
事故调查认定,316国道凤县酒奠梁隧道“8·30”坍塌事故是一起涉险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会督办要求,由宝鸡市人民政府组织该起事故调查工作,于2022年3月29日批复结案。2023年3月15日,凤县人民政府对照批复完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评估工作。2023年3月28日,事故评估组向市政府提交了《316国道凤县酒奠梁隧道“8·30”坍塌涉险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一)事故涉及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法》缴纳罚款31万元。
陕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法》缴纳罚款31万元。
陕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缴纳罚款12万元。
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缴纳罚款11万元。
(二)事故涉及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司法机关对事故中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1名人员已立案。
事故有关的6名企业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已进行处罚。
事故调查过程发现的相关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方面存在问题的9名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已进行相应处理。
(三)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批复意见已全部落实责任追究。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事故涉及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一是重组了316国道凤县酒奠梁SG-1标段施工项目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了项目管理人员;二是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了安管人员;三是精选更换了技术实力更强的劳务分包单位,加强了施工技术管理;四是劳务单位配足了安全管理人员,并全部落实持证上岗;五是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隧道开挖进尺,严控施工安全步距;六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逃生管道设置要求。
陕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是调整了316国道凤县酒奠梁SG-1标段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升了技术人员力量;二是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及旁站监理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四是建立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台账;五是开展安全专项月度检查,确保安全技术工作有效落实。
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是针对涉险事故情况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现场后续服务工作力度;二是结合现场开挖情况和监控量测数据,及时对隧道地质围岩级别进行研判;三是优化隧道动态设计方案,做好技术安全服务支持。
2.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成立涉险事故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厘清事故处理和整改落实事项;二是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事故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台账;三是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是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防风险、除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五是充实316国道凤县酒奠梁段改建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力量,修订完善《316国道凤县酒奠梁段改建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落实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评估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会议讨论研究,认定316国道凤县酒奠梁隧道“8·30”坍塌涉险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