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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5-15 08:55:43

宝市应急函〔2023〕18号

鱼红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尾矿库“一库一策”提升治理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2021年初,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顶层设计方案》、《陕西省嘉陵江上游尾矿库风险治理实施方案》、《陕西省宝鸡市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抓紧实施嘉陵江流域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改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的整治措施要求,我市凤县嘉陵江流域19座尾矿库企业对照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了尾矿库整改治理安全设施设计,并在3月中旬通过了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合审查,计划投入整改治理资金2.8024亿元。2021年7月陕西省发改委下达我市第一批2021年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7385万元,2022年10月陕西省发改委下达我市第二批2022年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9420万元,两次合计下达补助资金1.6805亿元,占总投资60%。截至目前,我市嘉陵江流域19座尾矿库治理进展顺利,已完成闭库销号5座,主体工程完成治理12座(其中,9座已完成竣工验收),2座正在施工,预计6月底前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凤县汉江流域尾矿库9座,设计投入整改治理资金5939.98万元。2022年12月,陕西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资源枯竭城市尾矿库治理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940万元,其中给予凤县7座尾矿库治理补助资金2815万元,占7座尾矿库总投资的50%。截至目前,凤县汉江流域9座尾矿库已完成闭库销号2座,完成提升改造竣工验收1座,正在进行提升改造施工1座,完成闭库设计2座,3座正在编制提升改造整改设计,计划2023年底完成整改治理任务。

另外,按照国家矿山局综合司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的通知》(矿安综〔2023〕11号)要求,市县应急管理局正在积极协调省厅,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对我市尾矿库整改治理的支持,确保尾矿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诚请鱼红刚代表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支持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易乃林,电话:326051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凤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