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应急函〔2022〕58号
市九三学社宝鸡市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加强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第135号)已收悉。经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现答复如下:
2021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综合治理意见》,坚持不懈落实好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目前建设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职能已划转至住建部门,支队已与住建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对监督检查时发现的“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的情况将及时函告住建部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守护三秦”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城市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等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推动隐患整改落地。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等视听载体,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发送提示信息等方式,在社会面营造了良好消防宣传氛围。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将推动市政府及时修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将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及时提请政府开展督导检查,夯实责任落实。
二是《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都对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深入推动辖区物业公司履职尽责,确保各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将进一步利用新闻媒体等视听载体,集中曝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营造良好消防宣传氛围。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联系人:辛雷,电话:1399176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