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5〕58号)以及《陕西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陕安监〔2013〕51号)等有关规定,经陕西宇文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考评,核准西安浐灞生态区昆仑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岐山车城加油站、西安浐灞生态区昆仑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岐山龚刘加油站等2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单位,现予以公告。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