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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宝应急告字〔2024〕第20号)

编辑: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发布时间:2024-04-28 16:10 浏览次数: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5〕58号)以及《陕西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陕安监〔2013〕51号)等有关规定,经陕西凯米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考评,核准宝鸡万隆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太白加油站、太白县中围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等2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单位,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至2027年03月16日。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