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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通知书(宝市安督〔2023〕3号)

发布时间: 2023-04-18 17:59:54 浏览次数:

眉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你县辖区内首善街办太白路星河湾工地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宝鸡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宝市安发〔2021〕7号)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一、督办事项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县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原因,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调查阶段,你县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调查组组成、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调查阶段性工作等情况。

(三)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以县政府文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办理时限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三、督办解除

督办事项完成后,挂牌督办即告解除。

 

联系人:李海翔       电话:3261344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