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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通知书(宝市安督〔2023〕1号)

发布时间: 2023-03-06 17:09:29 浏览次数: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你辖区内宝鸡九州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废棉打包机尘笼故障进行维修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宝鸡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宝市安发〔2021〕7号)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一、督办事项

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责成发生事故企业严格落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发生事故的工矿商贸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的通知》(陕应急〔2020〕41号)相关规定,迅速成立由有关领导、专家技术人员、一线员工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等,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从更深层次彻查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编制本次事故《特别规定》,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经县政府同意后以政府文件报市安委办审查,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后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办理时限

你县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三、督办解除

督办事项完成后,挂牌督办即告解除。

 

联系人:马 平    电话:3260511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