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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通知书(宝市安督〔2023〕2号)

发布时间: 2023-03-30 17:16:09 浏览次数: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你辖区内陕汽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宝鸡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宝市安发〔2021〕7号)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一、督办事项

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办理时限

你县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三、督办解除

督办事项完成后,挂牌督办即告解除。

 

联系人:马 平    电话:3260511  

 

 

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