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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是危化品吗?为啥不能用?”

编辑:中国应急管理报 发布时间:2023-10-18 14:11 浏览次数:

在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做餐饮生意的康某,最近一直在使用甲醇作为燃料,他认为这种燃料既经济又环保,可近日执法人员作出的处罚决定却让他蒙了。

“有人给我推荐这个(甲醇),说不但环保,价格也低,比液化气便宜,还说很安全。”康某连忙向执法人员解释。

当天,渭城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消防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该餐馆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设置、使用甲醇燃料储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餐馆予以临时查封。

面对处罚,康某委屈地问:“甲醇是危化品吗?为啥不能用?”听闻康某的餐馆因使用甲醇燃料被罚,在餐馆楼上居住的居民也表示了担忧:“甲醇容易燃烧,用这个肯定不好。”

为此,联合执法组的执法人员现场解释:“餐饮场所坚决不能使用甲醇!因为甲醇属危化品,其液体燃料易燃易爆,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与部分酸性物质会发生强烈反应,而且后厨的灶具紧挨着甲醇,是非常危险的。”听完执法人员的解释,附近商户和居民恍然大悟。康某也表示将全力配合,尽快完成隐患整改。

编后

像这样的“乌龙”事件,让人吓一跳的同时,也说明了安全生产领域科普宣传的重要性。

隐患常藏于微末,人们对风险认识不清,安全意识淡薄,甚至抱有侥幸心理,无疑将放大隐患的危险性,甚至导致可能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因此,有关部门要摸底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有哪些容易辨识不清的风险隐患点,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向群众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其提升辨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同时,针对目前市面出现的一些新业态、新隐患、新风险,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帮助其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防止因为不了解、不清楚等原因导致错误地使用危险品,进行危险作业,进而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