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72736856X/2022-00045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16 16:58:22
名称: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秋淋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秋淋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6 16:58:22 浏览次数:

宝市应急发〔2022〕152号

凤县、太白县、眉县、陇县应急管理局,市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今年入汛以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尾矿库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一库一策”整治,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目前,我市进入“秋淋”期,出现雨水增多、持续时间长等不利因素,尾矿库将面临新的更大的威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凤县、太白县、眉县、陇县应急管理局和尾矿库企业要高度重视可能面临的旱涝急转风险,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和全省防汛视频调度会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工作,有效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全力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全稳定形势。按照省厅《关于加强秋淋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2〕34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压实防汛责任。凤县、太白县、眉县、陇县要把秋淋期尾矿库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秋淋期尾矿库安全风险进行专门安排部署,督促尾矿库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夯实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职责任务。一是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按照尾矿库汛期现场安全管理“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12字方针和19条措施,强化值班、巡查和报告制度,加强雨前排查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雨中巡查及时排除险情、加强雨后检查跟进消除隐患。二是尾矿库企业要采取严密的安全管理和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确保尾矿库度汛安全,继续对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坝体、库区及周边加强巡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尾矿库安全。三是要适时抽查、暗查、突击检查尾矿库企业秋淋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压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做到挂牌督办、现场核查、销号下账闭环管理。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会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适时对各县排查情况和企业自查进行督查检查。

二、扎实整改,确保平稳度汛。凤县、太白县、眉县、陇县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市局转发省厅《关于立即整改督查和暗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宝市应急发〔2022〕113号)、《关于汛期尾矿库二等库和头顶库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宝市应急发〔2022〕139号)要求,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狠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一是要紧盯排查发现的尾矿库重大隐患,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治理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未按时限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尾矿库企业要加强尾矿库现场监控,严格管控尾矿库汛期运行指标,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在隐患整改期间要加大巡查检查密度,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三是要足额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加快维修因雨受损的应急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确保畅通。

三、合理安排,加快治理进度。凤县、太白县、眉县、陇县应急管理局和尾矿库企业要处理好防汛和尾矿库治理的关系,在安全度汛前提下按时完成各类治理任务。一是各尾矿库企业应严格按照“一库一策”治理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针对秋淋天气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预案,特别是涉及回采、削坡等取砂工程的尾矿库,严禁在雨天进行作业,坚决杜绝盲目蛮干、冒险施工。二是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秋淋期长时间的雨水,不仅对库区本身的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因素,各尾矿库要落实包保责任与主体责任,上足巡查力量,突出对拦渣坝、拦洪坝、排洪井(洞)进出口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三是加强与下游群众、重要设施所属单位的应急联动,确保下游群众了解掌握警报信号和逃生路线,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迁安避险。

请凤县、太白县、眉县、陇县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到所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