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2736856X/2022-00012 | |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4-12 14:27:59 |
名称: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 |
2022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督促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治大检查行动,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奋力谱写宝鸡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安全保障。
一、明确重点任务,做好日常工作
1.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起草市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持续做好市安委办日常工作。根据市安委会成员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市安委会工作安排,准备市安委会全体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等会议材料,督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挂牌治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收集研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请市安委会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销号。
4.推动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针对“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和全国“两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分析研究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
1.推动建立部门会商机制。突出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及突出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协商解决突出问题。
2.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总结三年行动工作信息投送经验,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沟通交流、协调推进、通报机制,及时掌握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跟踪重点工作任务动态,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
3.实施重点工作清单化管理。汇总梳理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实施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跟踪督办、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定期调度和不定期督查方式,及时跟踪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督导督办,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指导
1.道路交通领域。指导督促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和车辆通行高风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公路独柱墩桥梁安全运行监测;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百吨王”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快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车辆淘汰,推进“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相关县(区),加强监护人员管理、培训,抓好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监管和安全宣传工作,确保道口运行平稳。
2.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指导工程建设部门加强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
3.农村房屋领域。督促指导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做好信息平台数据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台账建立,深入推进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4.燃气领域。深入实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监督指导燃气监管部门加强对燃气经营许可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各地区实施老旧管线更新改造、违章占压等问题隐患整政;严厉打击液化气违法充装、经营、储存、运输及违规使用等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5.特种设备领域。督促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大型危化、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公众聚集场所等高风险企业、区域清单,加快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和双重预防建设。协调推进我市电梯按需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改革试点。
6.涉众公共场所领域。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涉众场所安全监管机制,深化行业领域内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大型商场、游乐场、体育场、旅游景点等涉众场所安全防范。
7.文化旅游领域。协调推动文化和旅游部门切实履行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厘清玻璃栈道、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场景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推动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消除各种旅游场所和新业态安全监管漏洞。督促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及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措施。
8.其他行业领域。指导协调、电力、军工、民爆、校园、通信、农机等其他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紧盯专项任务,深化三年行动
1.对照《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期效果评估报告》,督促各专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对照三年行动中期效果评估结果,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做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终期评估准备工作。
2.督促市级有关部门梳理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3.做好“一报表三清单”统计汇总和整理上报工作,编发专刊。
4.督促各专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梳理三年行动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制度措施成果,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三年行动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加强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1.实施常态化暗访抽查。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适时组织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暗访抽查,梳理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督查检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突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节假日平稳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3.实施约谈、警示、通报。对事故多发、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部门进行警示、提醒、通报;问题严重的,提请市安委会约谈,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严肃事故查处。参与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调查工作,深挖事故深层次原因,彻查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
六、筹划推动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
1.扎实做好迎考工作。做好迎接省安委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反馈问题。
2.筹划推动2022年市级考核巡查工作。组织对县(区)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提请党委政府通报考核结果。
3.开展安全生产平时考核和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平时考核和调查研究,动态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针对基层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